商品名称:利咽解毒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364
生产厂商: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364 |
通用名称 | 利咽解毒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20g*1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YJD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