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百癣夏塔热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13049
生产厂商: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49 |
通用名称 | 百癣夏塔热片 |
性状 | |
规格 | 0.3g*12片*2板*3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腹胀、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肝生化指标异常等。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肿、皮炎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头晕,面部或肢体麻木等。 4.全身性症状:过敏样反应、发热、乏力等。 5.其他:心悸、胸闷、出血等。 |
用药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或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3.患有慢性腹泻,痢疾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或有肝病史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溃疡病患者、体弱者慎用。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出现每日腹泻四次以上的应减量或停药。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用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XXTR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