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咳特灵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23
生产厂商: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23 |
通用名称 | 咳特灵片 |
性状 | |
规格 | 0.18g:0.7mg*100片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用药禁忌 | 孕妇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塑料瓶装,每瓶装100片。 |
有效期 | 30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期间不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T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