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缓释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606
生产厂商:湖南百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 ;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 ;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06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缓释片 |
性状 | |
规格 | 375mg*4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
不良反应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百草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 ;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 ;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 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H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百草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