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夏桑菊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6020097

生产厂商: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6020097
通用名称 夏桑菊颗粒
性状
规格 每袋装10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乙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每袋装10g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SJKL
管理级别 其他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