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牙痛药水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377
生产厂商: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77 |
通用名称 | 牙痛药水 |
性状 | |
规格 | 5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PE瓶内包装,纸盒外包装,5毫升/瓶。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应将羰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长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TY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