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藿香祛暑水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754
生产厂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祛暑化湿,解表和中。用于内蕴湿滞,受暑感寒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无汗,四肢酸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754 |
| 通用名称 | 藿香祛暑水 |
| 性状 | |
| 规格 | 15ml*10支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半瓶(7.5毫升),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塑料瓶装,每瓶装15毫升,每盒装10瓶。 |
| 有效期 | 60 月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本品适用于暑湿吐泻偏寒者,其表现为呕吐泄泻,排泄物清稀,甚至如水样,头昏胸闷,脘痞纳呆,恶寒,怕风,或伴有发热,头昏身重,肢体酸痛,舌苔白腻,脉濡。3.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患者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发热,吐泻加重,或出现其它严重并发症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HXQSS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