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熊胆痔灵栓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462
生产厂商: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62 |
通用名称 | 熊胆痔灵栓 |
性状 | |
规格 | 2g*6枚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孕妇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DZL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