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银翘解毒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165
生产厂商: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65 |
| 通用名称 | 银翘解毒丸 |
| 性状 | |
| 规格 | 9g*10丸/盒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以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 |
| 不良反应 | 本品偶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荨麻疹样皮疹,多形性红斑药疹,药物性皮炎等。 |
| 用药禁忌 | 1.服药期间忌油腻及生冷食物。2.风寒感冒者忌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YQJDW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