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龙掌口含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05
生产厂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05 |
通用名称 | 龙掌口含液 |
性状 | |
规格 | 10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漱口,一次10毫升,每次含漱2分钟吐去,一日4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塑料瓶装,每瓶装120毫升。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ZKH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