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龙掌口含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05

生产厂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005
通用名称 龙掌口含液
性状
规格 100ml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乙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漱口,一次10毫升,每次含漱2分钟吐去,一日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塑料瓶装,每瓶装120毫升。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ZKH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