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灵芝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10
生产厂商: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和胃,灵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的神经衰弱,症见:失眠、健忘、精神不振、倦怠乏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10 |
通用名称 | 灵芝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12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嗜睡。 |
用药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硼硅管制口服液瓶,口服液瓶易通铝盖;12支/盒。 |
有效期 | 30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糖尿病患者慎用。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Z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