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247
生产厂商: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47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
性状 | |
规格 | 0.125g*6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 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 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由于肾小球滤过膜的滤过作用和肾小管的重吸收作用,健康人尿中蛋白质(多指分子量较小的蛋白质)的含量很少(每日排出量小于150 mg),蛋白质定性检查时,呈阴性反应。当尿中蛋白质含量增加,普通尿常规检查即可测出,称蛋白尿。如果尿蛋白含量≥3.5g/24h,则称为大量蛋白尿。)管 型尿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GHX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