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扑米酮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784
生产厂商: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单纯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或联合用药治疗。也用于特发性震颤和老年性震颤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784 |
通用名称 | 扑米酮片 |
性状 | |
规格 | 0.2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成人常用量50mg开始,睡前服用,3日后改为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每日3次,第10日开始改为250mg,每日3次,总量不超过每日1. 5g;维持量一般为250mg,每日3次。 小儿常用量1. 8岁以下,每日睡前服50mg;3日后增加为每次50mg,每日2次;一周后改为100mg,每日2次;10日后根据情况可以增加至125~250mg,每日3次;或每日按体重10~25mg/kg分次服用。2. 8岁以上同成人。 |
不良反应 | 1. 患者不能耐受或服用过量可产生视力改变,复视,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认识迟钝,情感障碍,精神错乱,呼吸短促或障碍。2. 少见的有儿童和老人者为异常的兴奋或不安等反常反应。3. 偶见有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眼睑肿胀,喘鸣或胸部紧迫感),粒细胞减少,再障、红细胞发育不良,巨细胞性贫血。4. 发生手脚不灵活或引起行走不稳、关节挛缩,眩晕、嗜睡。少数患者出现性功能减退、头痛、食欲不振,疲劳感,恶心或呕吐,但继续服用往往会减轻或消失。可出现中毒性表皮坏死。 |
用药禁忌 | 下列情况慎用:1. 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能引起本品在体内的积蓄)。2. 卟啉病者(可引起新的发作)3. 哮喘、肺气肿或其他可能加重呼吸困难或气道不畅等呼吸系统疾患。4. 可引起轻微脑功能障碍的病情加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巴比妥类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血清胆红素可能降低,酚妥拉明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如需作此试验需停药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 3.个体间血药浓度差异很大,用药需个体化。 4.停药时用量应递减,防止重新发作。 5.治疗期间需按时服药,发现漏服应尽快补服,但距下次给药前1小时内则不必补服,勿一次服用双倍量。 6.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细胞计数,定期测定扑米酮及其代谢产物苯巴比的药浓度。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PMTP |
管理级别 | 特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