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清热止咳合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326
生产厂商: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原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326 |
通用名称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清热止咳合剂) |
性状 | |
规格 | 10ml*10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原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脾胃虚寒者不宜使用。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4、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QRZKKFY(xeqrzkh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原国药控股深圳中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