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呋塞米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976
生产厂商: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976 |
通用名称 | 呋塞米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20mg |
单位 | 其他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 成人 (1) 治疗水肿性疾病。紧急情况或不能口服者,可静脉注射,开始20~40m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维持用药阶段可分次给药。治疗急性左心衰竭时,起始40mg 静脉注射,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疗效。治疗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用200~400mg加于氯化钠注射液100ml内静脉滴注,滴注速度每分钟不超过4mg。有效者可按原剂量重复应用或酌情调整剂量,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g。利尿效果差时不宜再增加剂量,以免出现肾毒性,对急性肾衰功能恢复不利。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时,一般每日剂量40~120mg。(2) 治疗高血压危象时,起始40~80mg静注,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酌情增加剂量。(3) 治疗高钙血症时,可静脉注射,一次20~80mg。2 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1mg/k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隔2小时追加1mg/kg。最大剂量可达每日6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
不良反应 |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3.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4.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5.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
用药禁忌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2) 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2 儿童用药: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3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SM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