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抗感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872
生产厂商: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72 |
通用名称 | 抗感片 |
性状 | |
规格 | 每片重0.4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每盒24片,36s/盒,48s/盒,27s/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G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