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莫地平缓释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423
生产厂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及轻中度高血压。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423 |
通用名称 | 尼莫地平缓释片 |
性状 | |
规格 | 60mg*1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老年性脑功能障碍30-40mg,口服,连服2个月。偏头痛 40mg/次,口服,12周为1疗程。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40-60mg/次,tid-qid,发病后第1在即可服用,连服2-3周。脑梗塞 120mg/日,分3-4次服用,连服1个月。轻、中度高血压 初始剂量为40-60mg/日,口服,最大剂量为240mg/日,分3-4次口服,连服1个月。突发性耳聋40-60mg/次,口服,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脑供血不足 20-30mg/次,口服,连服6个月。脑血管病患者记忆力减退 30-40mg/次,口服,连服3个月。 |
不良反应 | 尼莫地平的常释制剂有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热感、皮肤潮红、血压下降(尤其原有血压生高者)、心率加快、头晕、头痛、胃肠不适、无力、末梢水肿。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反应的症状,如失眠、不安、激动、易激怒、多汗。个别病人可出现运动过度、情绪抑郁和血小板减少。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本品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6.肾功能严重损害者慎用。 7.动物实验提示具有致畸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妇女不宜应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MDPH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