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44
生产厂商: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儿患消化系统疾病,由各种疾病所引起的低蛋白血症者,严重创伤、烧伤及败血症等体内氮平衡失调者,难治性腹泻、吸收不良综合症,早产儿、低体重儿的肠外营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44 |
通用名称 | 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
性状 | |
规格 | 100ml :6.74g(总氨基酸)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 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高渗葡萄糖(或葡萄糖和脂肪乳剂)、电解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支持的目的。2 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3 输注速度:外周静脉全营养输注时,将药液稀释后,全日用量不少于16小时,均匀滴注,部分静脉营养输注、中心静脉输注时遵医嘱。4 输注量应以小儿的年龄、体重、病情等不同而定,一般用量,开始时氨基酸15ml/kg/日(相当氨基酸约1g),以后递增至39ml/kg/日(相当氨基酸2.5g),疗程结束时,应注重逐渐减量,防止产生低糖血症。 |
不良反应 | 本品输注速度快时,易产生心率加快、胃肠道反应及发热等。 |
用药禁忌 | 1 肝、肾功能损害的病儿。2 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儿。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浑浊、生霉或瓶身漏气等切勿使用。2. 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保存再用。3. 本品遇冷可能有结晶析出,可置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FFAJSZSY(18AA-I)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