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莫地平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20015
生产厂商: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选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015 |
通用名称 | 尼莫地平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0mg*50粒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除非特殊处方,否则推荐采用下述用法用量:使用尼莫地平注射液治疗5-14天,继以尼莫地平胶囊,每次60mg(3粒),每日6次,服用7天,少量水送服完整胶囊,与饭时无关。连续服药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减量或中断治疗。严重的肝功能不良,尤其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的降低和代谢清除率的下降,导致尼莫地平生物利用度的升高,疗效和副作用尤其是血压下降就会更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血压情况适当减量,如有必要,也应考虑中断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除非特殊处方,推荐剂量为每次30mg,每日3次。少量水送服完整胶囊,与饭时无关。口服尼莫地平胶囊治疗数月后,必须重新评价是否仍存在治疗的适应症。 |
不良反应 | 到目前为止所观察到的尼莫地平片/胶囊的副作用如下所示: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所致肠排空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神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心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率加快(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血液系统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其他皮疹,暖热感,皮肤发红,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 |
用药禁忌 | 长期使用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卡马西平会显著降低口服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所以不推荐口服尼莫地平和这些抗癫痫药同时服用。若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肝功能严重不良(如肝硬化)的患者禁用尼莫地平。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每瓶50粒,塑瓶包装。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低血压患者(收缩压小于100mmHg)慎用。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心功能不全时应慎用并定期随访检查。使用本品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时,广泛脑水肿(脑组织的含水量增加)或者有明显的颅内压增高患者应慎用。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胶囊。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MDP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