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545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45 |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
| 性状 | |
| 规格 | 15mg |
| 单位 | 瓶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 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ZSYYSAXS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