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柴胡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029

生产厂商: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肋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029
通用名称 小柴胡颗粒
性状
规格 10g*10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10克*10袋/盒。
有效期 30个月
生产企业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小柴胡颗粒。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小柴胡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CH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