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布洛芬缓释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720

生产厂商: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720
通用名称 布洛芬缓释胶囊
性状
规格 0.3g*20粒/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不良反应 1. 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肠胃气胀、便秘、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头痛、耳鸣、氨基转移酶升高、头晕、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 偶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3.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在肾功能损伤患者、心力衰竭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服用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发生肾毒性的风险最高。通常在停止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后恢复至治疗前状态。4. 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5. 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极罕见肝病、肝功能衰竭、肝炎。6. 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极罕见哮喘和支气管痉挛加重。7. 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死和卒中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8. 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用药禁忌 1. 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鼻炎、血管性水肿等过敏反应的患者。4.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5. 既往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禁用。6.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7. 重度心力衰竭患者或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严重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3.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4. 必须整粒吞服,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5.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因为服药期间饮酒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7. 有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或支气管哮喘者及过敏性疾病的患者、肠胃病患者或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和克隆氏病)的患者及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的患者、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等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已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疾病患者、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症状包括运动时小腿疼痛或小卒中)的患者、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疾病的患者。8. 计划怀孕的妇女应慎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9. 本品仅适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10.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11.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或出现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13.本品中含有蔗糖,患有罕见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缺乏症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1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BLFHSJ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