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乳果糖口服溶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523
生产厂商: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2.肝性脑病: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23 |
通用名称 | 乳果糖口服溶液 |
性状 | |
规格 | 100ml:66.7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 1、便秘及临床需要维持软便的情况: (1)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ml,维持剂量每日10-25ml。 (2)7-14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15ml,维持剂量每日10-15ml。 (3)1-6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5-10ml,维持剂量每日5-10ml。 (4)婴儿,起始剂量每日5ml,维持剂量每日5ml。 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1-2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2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请咨询医生。 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ml,一日3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 |
不良反应 |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肝性脑病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用药禁忌 | 1.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2.肠梗阻,急性腹痛及与其他导泻剂同时使用时禁用。3.对乳果糖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如果在治疗2-3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3.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RGTKFR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