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401

生产厂商: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401
通用名称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性状
规格 0.25g*10瓶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仅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注射:在静脉注射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20ml注射用水、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静脉滴注:在静脉滴注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100~500ml的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滴注时间为1~2小时。推荐常用剂量为:成人每次1g(效价),1日2次,可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败血症、难治性或重症感染,1日可增至6g(效价),分3~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计每次20mg(效价)/kg,1日3~4次。本品应临用时配制,溶解后尽快使用。
不良反应 本品上市后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发生率:偶见;小于0.1%、有时;0.1~5%、常见;5%以上或不明频度。A.严重不良反应:①休克:偶引起休克,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物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全血细胞减少症: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假膜性大肠炎:偶出现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应注意观察,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B.同类药观察到的严重不良反应:①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的报告,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的报告,故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出现溶血性贫血报告,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④间质性肺炎、PIE综合症:其他头孢烯抗生素偶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症报告,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给于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进行适当处置。C.其他不良反应:①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偶出现发红、搔痒、发热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肾脏:偶出现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少尿、蛋白尿等肾损害所见,故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少尿、血尿等及尿蛋白、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等检查所见,停药并适当处置。③血液:有时出现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偶出现红细胞减少,红细胞压积值降低、血红蛋白减少,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故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④肝脏:有时出现GOT、GPT、AL-P上升、偶出现γ-GTP、LAP、LDH、胆红素上升等及黄疸,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⑤消化道:有时出现腹泻,偶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⑥菌群交替症:偶出现口腔炎、念珠菌病。⑦维生素缺乏症: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⑧其他:偶出现全身乏力感。
用药禁忌 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本品可能引起休克,使用前应仔细问诊,如欲使用,应进行皮试。做好休克急救准备,给药后注意观察。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本人或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者慎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老年患者应参照【老年患者用药】使用。肾功能不全者可调整剂量使用。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可能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饮酒可能引起颜面潮红、心悸、眩晕、头痛、恶心等,故用药期间及用药后至少1周避免饮酒。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TBMN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