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634
生产厂商: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634 |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 性状 | |
| 规格 | 12片*2板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36个月 |
| 生产企业 | 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DYXAJFP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新乡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