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1327
生产厂商: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试验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 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摩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3. 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4.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5.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6. 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ETEC)所致的腹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327 |
通用名称 | 小儿复方磺胺甲噁唑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1~2袋;5~12岁;2~4袋,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11.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
用药禁忌 | 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 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3. 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4.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磺胺药可穿过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的研究尚缺乏资料,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资料,磺胺药在孕妇中的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中证实药物有毒性,而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止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1.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 2.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FFHAJ噁Z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