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吡罗昔康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049
生产厂商: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049 |
通用名称 | 吡罗昔康片 |
性状 | |
规格 | 10mg*100片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不良反应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0mg*100片/瓶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6)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7)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②哮喘;③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④肾功能不全;⑤老年人。(8)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9)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10)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LXK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