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人血白蛋白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43016
生产厂商:河北大安
功能主治:1.预防和治疗循环血容量减少。 2.抢救休克:如失血性休克,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3.用于烧伤的早期和后期治疗。 4.治疗低蛋白血症和水肿:如肝硬化、乙型肝炎、肾病综合征等引起的低蛋白血症,因食管、胃、肠道疾病引起的慢性营养缺乏,术后营养治疗,以及脑水肿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3016 |
通用名称 | 人血白蛋白 |
性状 | |
规格 | 10g /瓶(50ml,20%)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常供静脉滴注,也可以缓慢静脉推注。总的剂量因人而异。成人:每日总剂量相当于人血白蛋白 25-75g较适宜,平均每日用量100-150毫升(20%人血白蛋白)。建议首次输注量为100毫升,维持剂量根据临床治疗情况而定。儿童:用量须根据临床情况和体重而定,一般为成人剂量的1/4-1/2,或按体重2-2.2毫升/kg 给予。输注速度亦控制在成人的1/4-1/2平均每日用量:新生儿5-10毫升,婴儿10-40毫升,儿童40-80毫升。在抢救大量失血的休克病人时,为改善临床状况和恢复正常血容量,有必要快速输注。如首次剂量不足,则须持续输注15-30分钟。 |
不良反应 | 偶尔可出现过敏反应,症状包括发热、寒战、恶心、呕吐、皮疹、弥漫性红斑、心动过速、血压下降 等。如出现这些反应,应立即停药,必要时可换用另一批号的本品。快速输注时,可引起循环超负荷致肺水肿。 |
用药禁忌 |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超过1-2ml/min。 2.使用本品时,须仔细观察病情,防止患者的中心静脉压升高。尤其要注意那些患有心功能不全或其它心脏疾病的病人,因为过快增加血容量会导致急性循环负荷增加或导致肺水肿。 3.15%-25%白蛋白溶液为高渗液,不宜给予已脱水病人,除非有足够的液体补充。 4.严重贫血、心力衰竭、心功能低下的患者应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6.可与葡萄糖液或盐水一同输注,但不宜与含有蛋白质水解物或乙醇的溶液混合输注,因混合后可致蛋白沉淀。 7.不与血管收缩药同时应用。 8.本品如出现混浊,或已开瓶暴露超过4 小时,则不能再用。 9.用剩的药液不能再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RXBDB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河北大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