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胺碘酮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347

生产厂商: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口服本品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347
通用名称 盐酸胺碘酮片
性状
规格 0.2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0.4~0.6g,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0.2~0.4g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0.2g,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0.6~1.2g,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0.2~0.4g维持。
不良反应 1. 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1)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2) 房室传导阻滞。(3)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4)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2. 甲状腺:<br />(1)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3. 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4. 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5. 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6. 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7. 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8. 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0.8~1.2g)。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9. 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用药禁忌 1. 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2. 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3. 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4. 各种原因引起肺间质纤维化者禁用。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该药物具有任何致畸效应。由于该药物在动物中缺乏致畸效应所以预期该药物在人体中也没有致畸效应,到目前为止,在人和动物中进行的研究已经显示,在人体中引起畸形的物质在动物中也显示了致畸效应。在临床情况下,对于在妊娠前三个月期间应用胺碘酮而言,现在尚没有足够的相关数据来评估其可能的致畸效应。由于从闭经的第14周开始,胎儿的甲状腺开始与碘结合,在以前的应用中没有预期到对胎儿甲状腺产生的效应,所以在这一时期之后,本药物的应用导致的碘过载可以引起胎儿的生物或临床(甲状腺肿)甲状腺机能减退。因此,本药物禁忌应用于妊娠中三个月和后三个月期间。哺乳期:胺碘酮及其代谢产物以及碘可以分泌在乳汁中,其浓度高于母体血浆中的浓度。由于存在新生儿甲状腺机能减退的危险性,所以在应用本药物的情况下,禁忌实施母乳喂养。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YSADT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