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047
生产厂商: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1)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3)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047 |
通用名称 |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5mg*4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 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不良反应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它: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用药禁忌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48个月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疲惫现象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FGLQ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