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409
生产厂商: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放射治疗和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409 |
通用名称 |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4mg(按昂丹司琼计)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不良反应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罕见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形成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头3个月内使用本品。实验显示,天龙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此采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老年人由于代谢减慢,消除半衰期延长(5小时),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65%),但无临床意义。65岁以上的用药疗程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青年人的一样,无需调整剂量及用药途径。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ADSQ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