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562
生产厂商: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尤其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562 |
通用名称 |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0.2g*10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按体重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3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
不良反应 |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
用药禁忌 |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约峰浓度(Cmax)应保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mg/ml,谷浓度应为<1mg/ml。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①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②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③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病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④肾功能损害者,因本品具有肾毒性。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6.氨基糖苷类与?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本品与上述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成人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注,婴儿患者稀释的液量相应减少。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AMKX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