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001
生产厂商: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胃肠道细菌感染。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1 |
| 通用名称 |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
| 性状 | |
| 规格 | 0.1克(以C17H19F2N3O3计)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 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 一次0.4,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3单纯性淋病:口服 一次0.3g,一日2次。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 一次0.4g,手术前2~6小时服用。 |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见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36个月 |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YSLMSXJ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