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甲环酸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4139
生产厂商: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139 |
通用名称 | 氨甲环酸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0.2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以2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以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
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安瓿装,5支/盒。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慎用: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故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应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JHS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