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氧氟沙星滴眼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55
生产厂商: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55 |
通用名称 | 氧氟沙星滴眼液 |
性状 | |
规格 | 5毫升:15毫克(0.3%)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用药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2、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控制性研究,因此对于怀孕妇女,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氧氟沙星可通过人乳汁排泄,因此哺乳妇女慎用。7、儿童用药: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未成熟动物口服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关节病。但没有证据证明氧氟沙星滴眼液对承重关节有任何影响。8、老年用药: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总的差别。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FSXDY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