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塞克硝唑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793
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93 |
通用名称 | 塞克硝唑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25g(按C7H11N3O3计算)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腔金属异味。偶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搔痒)、深色尿、白细胞减少(停药后恢复正常)。罕见不良反应:眩晕、头痛、中度的神经功能紊乱。 |
用药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有血液疾病史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铝塑包装;8粒/板、12粒/板、16粒/板;1板/盒、2板/盒。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KXZ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