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717
生产厂商: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17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性状 | |
规格 | 按C16H16N4O8S计算0.7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g用3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静脉滴注:可将1.5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g。对于细菌 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本品耐受情况良好,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局部反应:如肌肉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等。 2、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3、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红斑、间质性肾炎、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症。 4、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短暂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短暂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白细胞减少症等,偶见血小板减少症。 5、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 6、其它:尚见呕吐、腹痛、结膜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g/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妊娠早期慎用。本品可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FX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