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紫杉醇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57

生产厂商: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57
通用名称 紫杉醇注射液
性状
规格 16.7ml:10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30%有心电图异常改变。 5 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6.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7.肝脏毒性:有ALT,AST和AKP升高。8.脱发:发生率为80%。9.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用药禁忌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div><p class="info"><ol><li><p><strong>临床应用时注意事项:</strong></p><p>紫杉醇必须在有化疗经验的内科医生监督下使用。只有在配备足够的诊断和治疗设备时,才有可能有效地控制并发症。</p><p>治疗前应先采用肾上腺皮质类激素(如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sub>2</sub>受体拮抗剂(如西咪替丁或雷尼替丁)治疗(见【用法用量】)。无论是否预先用药都可能发生致命的过敏反应。诸如潮红、皮疹、皮肤反应、呼吸困难、低血压、心动过速等轻微的症状,可以不停止治疗。但以需要救治的呼吸困难和低血压、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全身性荨麻疹为特征的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占接受紫杉醇治疗患者的2%~4%,这些反应可能是通过组胺的作用引起的,一旦发生需要立即停止紫杉醇的使用,并积极地进行对症治疗。凡有过对紫杉醇严重过敏反应者禁用此药。</p><p> 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缺乏症)与剂量和输注时间的长短有关,是同一个方案的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可能十分严重并导致感染发生,为此要监测骨髓抑制的发生。中性粒细胞数的低谷时间中位数在第11天。紫杉醇不应用于中性粒细胞计数少于1500个/mm<sup>3</sup>的实体瘤患者(低于1000个/mm<sup>3</sup>的卡波氏肉瘤患者),在给予紫杉醇治疗期间,应经常地检查血细胞计数,直到中性粒细胞升到1500个/mm<sup>3</sup>(卡波氏肉瘤患者1000个/mm<sup>3</sup>以上),血小板计数升到>100,000个/mm<sup>3</sup>之后,才能开始紫杉醇的另一个治疗周期。</p><p>低血压、心动过缓、高血压等均可出现于紫杉醇治疗过程中,但是通常不需要治疗。偶尔会因为高血压的初发或复发,紫杉醇治疗不得不中断或停止,具体由负责治疗的医生决定。建议紫杉醇治疗中监测生命体征,尤其是紫杉醇输注的头一个小时。除非患者出现严重的传导异常,否则不需要持续的心电监护。紫杉醇治疗期间发生严重传导异常者<1%,有些患者需安装心脏起博器。在滴注紫杉醇期间,如患者发生明显的传导异常,应给予合适的治疗并在随后继续进行的紫杉醇治疗时予以连续的心电监护。紫杉醇与阿霉素联合治疗以前未治疗过的转移性乳腺癌时,发生充血性心衰,建议对心功能进行监测(见【不良反应】)。</p><p>有证据表明在血清总胆红素>2倍ULN的患者中,紫杉醇的毒性增强。这些患者使用紫杉醇时要慎重,需要考虑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p><p>紫杉醇含无水乙醇。因此对所有的患者,都要考虑到乙醇可能会产生中枢神经系统影响和其他影响。对乙醇产生的影响,儿童可能比成年人敏感(参见【儿童用药】)。</p></li><li><p><strong>配制时注意事项:</strong></p><p>紫杉醇是一种细胞毒类抗癌药物,与其他具有潜在毒性化合物—样,在配制紫杉醇时必须加以注意,应当按照妥善的抗癌药取放和处置规程进行处理。为了尽量降低皮肤暴露的风险,操作含有紫杉醇注射液的药瓶时一定要戴上防渗手套。这包括临床上、药房、贮藏间和家庭医疗中的所有操作过程,包括打开包装和肉眼检查,本单位内的运送以及配药和给药过程。</p><p>如果皮肤接触紫杉醇溶液,应立即用肥皂和水彻底地清洗皮肤,一旦紫杉醇接触粘膜,立即用水彻底冲洗。</p></li></ol></p></div>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CZS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