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布洛芬干混悬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59
生产厂商: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干混悬剂 |
性状 | |
规格 | 34g:1.2g/瓶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2、2岁~12岁儿童患者: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用药禁忌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LFGHX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