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氟尿嘧啶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233
生产厂商: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皮肤癌,外阴白斑,以及乳腺癌的胸壁转移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233 |
通用名称 | 氟尿嘧啶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4g:10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5~10%软膏局部涂抹。 |
不良反应 | 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
用药禁忌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2.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NMD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