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洛索洛芬钠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915

生产厂商: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手术后、外伤后和拔牙后的镇痛消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915
通用名称 洛索洛芬钠胶囊
性状
规格 60mg*12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1、用于适应症1或2时,成人一次60mg(1粒),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或遵医嘱。2、用于适应症3时,成人一次顿服60mg(1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粒)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总病例13486例中,报告有副作用的有409例(3.03%)。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1)重大不良反应:休克(发生率不详):会引起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溶血性贫血,故应进行血液检查并发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率不详)肾病综合症(发生率不详):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详):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消化道出血(发生率不详):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肝功能障碍(发生率不详)、黄疸(发生率不详):可出现:AST(GOT)、ALT(GPT)和Y-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党,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哮喘发作(发生率不祥):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处置。2.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3.其他不良反应不良反应频度0.1~1%未满 0.05~0.1%未满 0.05%未满过敏症[注] 皮疹瘙痒感 荨麻疹消化系统腹痛胃部不适感食欲不振恶心及呕吐腹泻 消化性溃疡注)便秘胃灼热口内炎消化不良精神神经系统嗜睡头痛血液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加肝脏 GOT上升GPT上升A1-P上升其他浮肿心悸颜面热感注:应停药。
用药禁忌 以下病症的患者禁止使用:1.消化性溃疡患者(因抑制前列腺素生物合成,减少胃血流量,会使消化性溃疡恶化);2.严重血液异常患者(有可能引起血小板功能障碍,并使其恶化);3.严重肝损伤患者(有肝损伤的副作用报告,并有可能使其恶化);4.严重肾损害患者(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等副作用);5.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因抑制肾前列腺素生物合成,引起浮肿、循环体液量增加,增加心脏工作量,有可能使症状恶化);6.对本品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7.阿司匹林哮喘(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等诱发的哮喘发作)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诱发阿司匹林哮喘发作);妊娠晚期妇女。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可以使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加重,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经过并慎重给药)。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副作用)。肝损伤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伤恶化或复发)。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含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等副作用)。心功能异常患者。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支气管哮喘患者(会使病情恶化)。高龄者。2.注意以下事项:应注意抗炎镇痛药的治疗,是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本品用于对慢性疾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时,应以下事项考虑:长期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临床检验(尿检查、血液检查及肝功能检查等),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暂停使用并进行相应处理;还应考虑药物疗法以外的治疗方法。本品用于急性疾患时,应考虑以下事项:注意须按急性炎症、疼痛及发热程度而给药;原则上避免长期使用同一药物;若有病因疗法,则应采用。充分观察患者症状,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有时会出现过度降低体温、虚脱及四肢发凉等,因此对伴有高热的高龄者或合并消耗性疾患的患者,应充分注意观察给药后患者的状态。本品有可能掩盖感染症,故用于由于感染引起的炎症时,应合用适当抗菌药并注意观察,慎重给药。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剂合用。高龄者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应以最小剂量慎重给药。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SLFN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