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3038
生产厂商: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罗氏芬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免疫机制低下病人之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038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
性状 | |
规格 | 0.25g*1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 1.肌内注射溶液的配制:以3.6ml灭菌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1%盐酸利多卡因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250mg头孢曲松的溶液。2.静脉给药溶液的配制:将9.6ml前述稀释液(除利多卡因外)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100mg头孢曲松的溶液,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肌内或静脉给药,每24小时1~2g或每12小时0.5~1g。最高剂量一日4g。疗程7~14日。小儿常用量静脉给药,按体重一日20~80mg/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与治疗的剂量、疗程有关。局部反应有静脉炎(1.86%),此外可有皮疹、瘙痒、发热、支气管痉挛和血清病等过敏反应(2.77%),头痛或头晕(0.27%),腹泻、恶心、呕吐、腹痛、结肠炎、黄疸、胀气、味觉障碍和消化不良等消化道反应(3.45%)。实验室检查异常约19%,其中血液学检查异常占14%,包括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或减少和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异常者为5%和1.4%。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5毫升管制西林瓶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警惕 与其他头孢类抗生素一样,尽管已获得病人的全部病史,但亦不排除过敏性休克之可能性,过敏性休克需要紧急处理。包括头孢曲松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素都曾有发生伪膜性肠炎的报道,所以,对使用抗菌素的腹泻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非常重要的。与其他抗生素一样,也可能会遇到罗氏芬®不敏感的严重感染。通常继发于使用超过所推荐的标准剂量之后,胆囊超声图会误诊为胆囊结石之阴影。这些会随着罗氏芬®治疗的结束或中止用药而消失,阴影是由于头孢曲松钙盐沉积所致。极少的情况下以上检查所见会伴有症状,对这些伴有症状的病人,建议进行保守的非手术治疗。对伴有症状的病人,应由临床医师判定是否停用罗氏芬®。罗氏芬®对新生儿、婴儿及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用量及使用方法一节中阐明。研究表明,同其他头孢类抗生素一样,头孢曲松也会从血浆白蛋白中置换出胆红素。罗氏芬®慎用于治疗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罗氏芬®不应用于可能发展为脑黄疸的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长期使用罗氏芬® 时,应定期测定血象。用罗氏芬® 进行治疗时,可能对诊断性试验有影响,库姆斯氏试验极少会呈假阳性表现。如同其他抗菌素一样,罗氏芬® 也可能使血半乳糖试验出现假阳性结果;同样地,无酶法测定尿糖也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因此,在使用罗氏芬® 期间,应以酶法测定尿糖。不相容性 罗氏芬® 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据论著报道,罗氏芬® 与氨苯喋啶、万古霉素、氟康唑以及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具有不相容性。 稳定性 配制之罗氏芬® 溶液,可在室温下保持其理化稳定性6小时。或在2-8℃条件下保持24小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Q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