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肺抑火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719

生产厂商: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肺止嗽,降火生津。本品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719
通用名称 清肺抑火片
性状
规格 0.3g*24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g,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0个月
生产企业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阻肺,咳嗽痰多火热壅盛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体质虚弱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QFYH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