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磷霉素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341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41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磷霉素钠 |
性状 | |
规格 | 2.0g*10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先用灭菌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再加至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1 成人:一日4~12g,严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分2~3次滴注。2 儿童:一日0.1~0.3g/kg,分2~3次滴注。 |
不良反应 | 1主要为轻度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3注射部位静脉炎。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但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应禁用。本品也可通过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则应暂停哺乳。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泄,老年人肝、肾功能常呈生理性减退,因此老年人应慎用,并需根据患者情况减量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5岁以下小儿应禁用。5岁以上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LM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