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四环素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739
生产厂商: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可用于敏感微生物所致的下列疾病:(1) 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 支原体属感染。(3)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 回归热。(5) 布鲁菌病。(6) 霍乱。(7) 兔热病。(8) 鼠疫。(9) 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由于溶血性链球菌多对本品呈现耐药,不宜选用于该类菌所致感染的治疗。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 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739 |
通用名称 | 四环素片 |
性状 | |
规格 | 0.25g (250000单位)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不良反应 | 1 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 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 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疹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 |
用药禁忌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交叉过敏反应:各种四环素类药物间可产生交叉过敏反应。2 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 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 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H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