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卡维地洛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898

生产厂商: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Ⅱ或Ⅲ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898
通用名称 卡维地洛片
性状
规格 6.25mg*24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1. 高血压。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2. 心功能不全。在使用本品之前,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ACEI(如果应用)的剂量必须稳定。推荐起始剂量3.1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2周,如果可耐受,可增至6.25mg/次,一日二次。此后可每隔2周剂量加倍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每次应用新剂量时,需观察患者有无眩晕或轻度头痛1小时。推荐最大剂量:<85kg者,25mg/次,一日二次。≥85kg者,50mg/次,一日二次。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每次增加剂量前,经评估心功能不全情况,如心功能恶化、血管扩张(眩晕、轻度头痛、症状性低血压)或心动过缓症状,以确定对卡维地洛的耐受性。一过性心功能不全恶化可通过增加利尿剂剂量治疗,偶尔需要卡维地洛减量或暂时停药。血管扩张的症状对利尿剂或ACEI减量治疗有反应,如果症状不能缓解,可能需卡维地洛减量。心功能不全恶化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后,才可增加本品剂量。如果心功能不全患者发生心动过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不良反应 1. 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障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2. 心功能不全: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发生率>1%,<2%:过敏,突然死亡,不适,低血容量,体位性低血压,感觉减退,眩晕,黑便,牙周炎,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高尿酸尿,低血糖,低血钠,碱性磷酸酶增加,尿糖呈阳性,紫癜,嗜睡,肾功能异常,白蛋白尿。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道,并仅在合用与该事件有关的其它药物时发生。
用药禁忌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与洋地黄类药物均能减慢房室传导速度,故对已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控制病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小心。2、由于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减弱急性低血糖的早期症状和体征,故对糖尿病病人使用卡维地洛片时应谨慎。伴有糖尿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可能会使血糖难以控制。故在使用本药的开始阶段,应定期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降糖药的用量。3、本品治疗伴有低血压(收缩压小于100mmHg)、缺血性心脏病、弥漫性血管病和\或肾功能不全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时,可引起可逆性肾功能障碍,此类病人在增加本品药量时,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如发生肾功能减退时,则应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药。4、充血性心衰的病人在增加本品的药物剂量期间,可能使心衰和水钠潴留加重,此时应增加利尿剂的用量,并在以上情况恢复前不再增加本品的用量,极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用量或暂时停药,以上情况通常不会影响以后增加本品的剂量。5、除非治疗后利大于弊,否则本品只能用于不需口服或吸入性支气管解痉剂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在支气管痉挛倾向的病人可能会发生呼吸道阻力增加,从而导致呼吸窘迫。因此在使用本品的开始阶段及增加剂量期间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呼吸情况,在治疗中如发现任何支气管痉挛的证据均应及时减少本品的用量。6、戴隐形眼镜者应注意该药可能会引起眼睛干燥。7、停止本品治疗时,不能突然停药,伴有缺血性心脏病者尤其应该注意,此类病人应逐渐减少用量然后停药(1-2周)。8、和其它β受体阻滞剂一样,本品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9、由于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增加病人过敏的机会或导致过敏反应加重,因此有严重过敏史的和正在接受脱敏治疗的病人应小心使用本品。10、对患有与β受体阻滞剂相关银屑病的患者在应用本品前应考虑利弊关系。11、嗜咯细胞瘤患者使用本品前,应先使用α受体阻滞剂。尽管本品有α和β受体阻滞的药理作用,但尚无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嗜咯细胞瘤的病人应小心使用。12、Prinzmetalis变异性心绞痛患者使用非选择β受体阻滞剂时可能引发胸痛,虽然本品的α受体阻滞作用可能会预防心绞痛的发生,但目前尚无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故对怀疑有Prinzmetalis变异性心绞痛的患者应小心应用。13、有外周血管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应小心,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加重动脉供血不足。14、外周血管失调的病人(如雷诺现象)应用本品可能会加重病情。15、手术病人使用本品要小心,因为本品与麻醉药有协同负性肌力作用及低血压等。16、本品可诱发心动过缓,如心率小于55次/分,本品须减量。17、卡维地洛片与维拉帕米及地尔硫等钙通道阻滞剂或其它合用时,需严密监视病人的心电图和血压情况。18、由于缺少临床经验,在不稳定或继发性高血压病人中请小心应用。对驾驶员和操作机器者的影响:本品降低警觉性(如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这种影响因人而异。在用药开始、剂量改变和合并饮酒时更为明显。19、运动员慎用本品。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WDL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