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环索奈德气雾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114
生产厂商: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4 |
通用名称 | 环索奈德气雾剂 |
性状 | |
规格 | 100ug*100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只用于口腔吸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其有效维持剂量可以减少到100μg。虽然早上使用环索奈德是有效的,但最好还是在傍晚使用。具体是在早上使用还是傍晚使用请遵医嘱。在使用了环索奈德后24小时内症状会有所改善。一旦症状被控制,环索奈德的剂量就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给予,减少到最适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使用指导:需要指导患者正确的使用吸入器。如果吸入器是新的或者超过一周未使用,在使用时要将前3喷释放。本药为气雾剂,在使用前无需振荡。应指导患者将盖子打开,按照图的方法将口管放入口中,嘴唇含住接口管,迅速深吸气,在吸气同时,压下吸入器的上部,在药液喷入后即将吸入器拿离口腔,并屏住呼吸10秒钟,或者直到能屏住呼吸的时间,最后,缓慢吸气并盖上盖子。在使用过程中,患者不能将气体吸入吸入器中。每周都要用干布擦拭接口管。禁止清洗吸入器或者把吸入器放入水中。 |
不良反应 | 头痛,流鼻血,鼻咽炎,耳部疼痛。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耐压铝罐,罐口锁已定量气雾阀门,外罩驱动器。每盒1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着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3.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其余详见说明书)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HSNDQW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