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0320
生产厂商: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氏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性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320 |
通用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20g/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用药禁忌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SMKZ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