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250

生产厂商:天津市儿童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250
通用名称 头孢克洛颗粒
性状
规格 0.25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 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或遵医嘱。小儿 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用药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天津儿童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孕妇:对小鼠和大鼠进行多次的生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12倍,对白鼬的研究剂量为人最大用量的三倍。结果表明没有头孢克洛损害生育力或危及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尚无充分的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因为动物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体的反应,所以除非确有必要,孕妇是不宜使用本品的。分娩:头孢克洛对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哺乳妇女一次口服头孢克洛500mg后,在母乳中可测出少量的头孢克洛,在服后2小时、3小时、4小时和5小时的平均水平分别是0.18mg/L,0.20mg/L,0.21mg/L和0.16mg/L,在第1小时测出痕量药物。本品对乳婴的作用未知。给哺乳妇女应用头孢克洛颗粒要谨慎。据文献资料报道,相对于45岁以下健康成人受试者,健康老年受试者(65岁以上)单独服用的750mg头孢克洛,40-45%患者有高AUC,且20%患者有低的肾脏清除率。这些不同主要是由与年龄有关的肾脏功能性疾病引起。在临床研究上,当老年患者按成人推荐剂量服用时,临床效果和安全性类似于成人患者,老年患者服用剂量并无不同。因此,除非老年患者虚弱、营养不良或严重肾功能损害,一般不需要调整剂量。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TBKL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天津市儿童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