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利巴韦林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335
生产厂商: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NA)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流行性出血热和沙拉热的预防和治疗。发热早期应用本品能缩短发热期,减轻肾脏与血管损害及中毒症状。局部应用可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335 |
通用名称 | 利巴韦林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ml:100m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每日500-1000mg(5支-10支),分2次给药,每次静滴20分钟以上,疗程3-7天;小儿每日10-151g/kg,分2次给药,每次静滴20分钟以上,疗程3-7天。治疗拉沙热、流行性出血等严重病例时,成人首剂静滴2g(20支),继以每8小时500-1000mg(5支-10支),共10天。 |
不良反应 | 本品毒性低,吸入用药几乎无毒性反应。静脉或口服给药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吸入用药时偶见皮疹、医护人员可发生头痛。皮肤痒、皮红、眼周水肿。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药物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ml无色安瓿,每盒10支。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垂体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药物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骨髓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并发现药物并对胎仔的影响。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2.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3.对诊断的干扰:静脉给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 4.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包病毒感染的患者。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BWL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